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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礼仪之名与字:古代关于称呼名与字的讲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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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名、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


  字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后来形成了一种制度。直到近代仍然被许多知识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


  如胡适字适之,孙文字载之,毛泽东字润之。


  现代则已经很少人使用了,但中国人口现有十三亿,同名同姓发生率过高,文化界也有一种观点建议恢复表字制度。


  在古代名和字连起来称呼,也是为了表示尊敬。有两种情况,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种情况是在先秦时期,当名和字连称时要先字后名。如:


  白乙丙,蹇叔的儿子,是名;白乙是字;姓为


  西乞术,蹇叔的儿子,是名;西乞是字;姓为


  孟明视,百里奚的儿子,是名;孟明是字;姓为百里


  叔梁纥(he),孔子的父亲,是名;叔梁是字;姓为


  孔父嘉,孔子在宋国的祖先,孔父是字;是名;姓为公孙


  第二种情况是汉朝以后名字连称时,先。如:


  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场德进,东平刘桢公干……”这是曹丕《典论·论文》中的一段话,提到建安七子名字连称,都是先名后字。


  具体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


  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


  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产生了我国特有的避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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