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首先涉及到的是对“礼”的认识:礼是违背人性的吗?在儒学经典中,《礼记·乐记》中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因此,“礼”是根据一个人的德与位所形成的本分与职责的不同,是要求每个位置之上的人各敬其业,这是使一个团体和国家,乃至天下,能够有条不紊的关键所在,所以,《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在孔子学说的“礼乐政刑”之中,“礼乐”两方面都属于道德层面上的,它不是强制性的接受,而是靠人们的自觉遵守和公众舆论的监督,当自觉遵守和舆论监督无效的时候,才会动用“政刑”的手段予以制裁。孔子在提倡“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时候,不是强制人们接受,因为孔子既不是君王,也不是官长,孔子只是站在仁者的立场,告诉人们,怎样才能使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使人们更能保障自己的安居乐业的正常生活。我们不会只要“法”而不要“礼”,等到人们犯法的时候就用法律加以制裁吧?孟子说,那叫做设置罗网陷阱让百姓上当,不是仁者所为。当一个社会不知道什么该看、该听、该说、该动的时候,不知道什么不该看、不该听、不该说、不该动的时候,也就必然是社会混乱腐败的时候,可是,我们现在常见的是,该看的不看,不该看的偏看;该听的不听,不该听的偏听;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乱说;该动的不动,不该动的也动。我们现在不正是需要复兴“礼”的时候吗?当“礼”复兴起来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国家民族和平安定的“和谐社会”到来的时候。
新人一个,有点疑问,想与斑竹及各位高手请教一下。
首先,我想说,“礼”并非一个永恒不变或者相对永恒不变的客观存在,它只是一种主观的意识形态。嗯,这点,各位同意吗?
承认“礼”的主观性,承认它只是一种意识。那么我们才可以继续往下说。马克思历史辨证唯物主义教大家,意识是物质的反映。也就是说,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阶级,甚至不同的经历,都决定了,每一个人对于“礼”的认识都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
于是,我就要问。时代变化了,生产力发展了的时候,“礼”的内涵也要不要变化呢?孔老夫子有一个很大的愿望,就是要复古,要恢复周礼,也就是主张不变的。不变的话好办,我们就人人读《论语》,想当年读毛选一样,读通读透,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做孔夫子的好学生。于是,我就想请问各位高手,下次见到胡总书记,大家该不该都跪地叩头,山呼万岁呢?或者有人很轻易地就说,那就跪吧。我晕!!我可做不出。那可实在不“礼”,甚至说,很多人都没有“礼”,那怎么办呀?是人无适应这“礼”,还是这“礼”去适应人呀?
那变吧。也有问题,没有了孔老夫子的理论做标准,你变你的,我变我的;你有你的“礼”,我有我的“礼”;你说你的“礼”是正宗,我说我的“礼”是正宗;你也不服我,我也不服你,那世道不更乱了?
文革时候,不同派别经常纠缠不清,于是就有个中央革委会来主持“公道”一番,真公道也罢,假公道也罢,起码还有个“谱”有个“准”。现在孔子都死了两千多年了,谁的标准才算是个“准”呢?
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造成道德标准价值观之间的许多差异,恐怕就不用累赘了。那么这么多道德标准,这么多价值观,这么多“礼”,用谁的?
你说,不合礼法的不要看,不合礼法的不要听,不合礼法的不要说,不合礼法的不要做。说多简单呀!但连“礼”都说不清楚,这些“非礼”的东西不也形同虚设么?
你说,“当一个社会不知道什么该看、该听、该说、该动的时候,不知道什么不该看、不该听、不该说、不该动的时候,也就必然是社会混乱腐败的时候,可是,我们现在常见的是,该看的不看,不该看的偏看;该听的不听,不该听的偏听;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乱说;该动的不动,不该动的也动。”
晕!我觉得啊,你这简直等于没说。究竟什么是该看该听该说该动,什么是不该看不该听不该说不该动呢?
比如说吧,你说现在太多偷太多抢了,这些都是不合礼的。但是,不让偷不让抢,是每个国家都有法律规定的呀。如果每个国家的民众都遵守他们国家的法律,循规蹈矩地按治国者们的意志思考和生活,同样不会乱的呀。那么,是不是说,就不需要“礼”了呢?
又或者说,是不是,治国者们的意志本身就是“礼”呢?
真是晕。
私以为,“礼”本身就是不存在的。
你说,“在孔子学说的“礼乐政刑”之中,“礼乐”两方面都属于道德层面上的,它不是强制性的接受,而是靠人们的自觉遵守和公众舆论的监督,当自觉遵守和舆论监督无效的时候,才会动用“政刑”的手段予以制裁。”
那么,是不是说,除了固有的“礼”,就不能再有新的思想了呢?孔子可没有什么“民主”和“自由”的概念,起码没有现代的“民主、自由”的概念,那么,我们一旦有什么新鲜的思考,自然也就不合乎“礼”了,那是不是也该用刑,火烧、油炸我们,以便杜渐防微呢?
私以为,所谓“礼”,是保守的,专制的。
斑竹还解释了,“这里首先涉及到的是对“礼”的认识:礼是违背人性的吗?在儒学经典中,《礼记·乐记》中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因此,“礼”是根据一个人的德与位所形成的本分与职责的不同,是要求每个位置之上的人各敬其业,这是使一个团体和国家,乃至天下,能够有条不紊的关键所在,所以,《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但看完了,终究没有看出,“礼”的正确认识到底是什么?也就是,“礼”是什么?也没看出,“礼”为什么就不违背人性?斑竹所引,都是儒家的经典,这些儒家经典,当然说他们的东东好的呀,不过就是广告词儿罢了,终究不说明任何问题。
我们看看,自然界、动物世界里是没有什么“礼”不“礼”的,群交、弱肉强食、冷漠……哪样合乎于孔老夫子提倡的“礼”呢?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有“礼”的人,并没有比它们多更多的快乐;看上去,动物世界很野蛮,弱肉强食,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动物们从来不为生存以外的原因杀生,倒是有“礼”的人经常动刀动枪,为“礼”杀人,用“礼”杀人;动物们很冷漠的,你看看,狮子群袭击鹿群什么的,其他的鹿只作四散逃,并不会上前帮忙,共同击退强敌。而狮子任一只伤了,也不会有其他的狮子照顾它,直至死亡,这些都不合乎“礼”,但是,偏偏,我们一定得看到,自然界、动物世界并没有因为它们的不“礼”而变成混乱,相反,它因此达到一种自然的平衡和和谐,如果没有那些有“礼”却实质野蛮愚昧的人类来打破它们的平衡,破坏它们的宁静生活,它们也会继续的平衡和谐下去。
人是很愚昧的,自以为自己就比动物们高级到哪里去,硬要给自己加上一些所谓人性的条条框框,做不到就说人家猪狗不如、衣冠禽兽、行尸走肉。其实,他们却没想过,自己给自己定的这些规定,很多都在束缚了人性!
我举个例子吧,只是举例,不涉及感官刺激,道学家们请不要往猥琐的地方想,也别给我扣帽子。例如吧,人的道德观、爱情观和婚姻观,大家都很引以为豪,觉得自己因此区别于了所有动物。而实际上,这些观念是阻碍人类从性中获得快感的。性是动物与人都会共同体验的,但是,动物没有强奸,也就是说,它们的每一次交配都是愉快的,而人就不是了,他的道德观、爱情观和婚姻观约束了他,注定了他不可能完全地获得快感。例如吧,从生理反应说,强奸跟正常的性行为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强奸给人却带来了伤害,而这种伤害,并不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因为世俗的观念的作用,于是造成伤害。有人承受不了这种伤害,自杀死了,道学家们很高兴,觉得她们的贞烈维护了她们的“礼”。
又例如吧,孔子说,“己之所欲,先施于人”。于是,我明明想得到的,却一定不敢吭声。孔融是个守礼的,他太喜欢那个大雪梨了,但他不敢说,说了人家也不会给他,人家要守礼呀,于是他把大雪梨让了出去。
喜欢的东西不敢说,想做的东西不敢做,委屈自己,隐瞒自己,把自己最本性的都屈服于所谓的“礼”,这就是我们需要的“礼”?居然还说不歪曲人性,不违背人性?
私以为,“礼”确实违背人性。
或者说,“礼”有的方面违背人性并且伤害了人本身,而“礼”有的方面违背人性但伤害并不大。对于“礼”中的好的方面,我们还是可以适当地批判继承。于是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