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之辨”发端于孔子。《论语》多次出现“义”与“利”的关系探讨。孔子把“义”视为君子行为的根本准则,借此来区分君子和小人。在周礼影响下,孔子对义利观作出相对系统的闸释,其核心主张就是“重义轻利”或“见利思
义”。“重义轻利”即把义放在比利更重要的地位,认为财富的获得要服从于伦理准则。“见利思义”即遇到有利的时候,当取不当取,要考虑是否符合义,要以义为准则,不义则不取。
荀子曰:“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意在告诫后人,为人要重仁义,轻利益,这样做的人才会通达,反之会成为狭隘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