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去世前曾言“吾平生所学,只是‘致良知’”三字。王守仁把致良知看做是自己一生思想的总结,可见其重要意义。
“良知”的观念最早见于《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此良知在认识论上有先天性和直觉性。王守仁继承了孟子的思想,把“良知”当做先验的是非准则,王提出的此概念主要还是指“随时知是知非”的性质,良知就是人的至善本性直接从是非知觉中展现出来,也就是强调知的重要性,更具体点,就是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王并没有局限于认识层面,因为这种是非知觉之中蕴含着人决定着一个道德选择的方向应如何的道德原则,即天理,于是很自然地他立即提出良知的“体用一源”,因为天理,所以“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因此天地万物与人一体,“人心一点灵明”便可一气相通。
进而他就又很自然地提出“致良知”,把心与理、知与行、道德修养与道德实践融为一体,如果“良知”体现了王守仁在价值论上对传统儒学的传承,那么“致良知”则充分体现了王守仁哲学的创造性和在工夫论层面的现实性。王守仁在《大学问》中进一步解释“致良知”:“致者,至也”,“至之者,致也”。有必要说明,《大学》中“致知”不是扩充关于客体对象的知识,而是“致吾心之良知”。“致”一字动名两性,“致良知”就是使良知致其极,扩充良知本体至其全体呈露,良知具有本体意义上的至善性、绝对性和普遍性,“致良知”是一种“去蔽”。除此之外,他还指出,“致良知”另一层含义是“依良知而行”,即强调道德践履,同时和他的“知行合一”说融合自洽。
王守仁的“致良知”不论是在本体论、认识论还是实践层面上对于当代大学生都有许多指导意义,当代大学生面临诸多诱惑困难挫折,更要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同时积极实践,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