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即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一件事。知是指内心的觉知,对事物的认识,行是指人的实际行为。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而是内有良知则外有良行,如果没有致良知,就不会实际的善行;它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人的外在行为是受内在意识支配,由衷向善(“知”)的人,才有外在自发的善行,所以说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致良知,是阳明文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