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孝」有「爱」和「敬」两个面向。「爱」是子女和父母之间源自血脉自然生发的情感,切近于最根本的生命感受,在日常生活中展开,并能够贯穿于子女生命的始终。「敬」是子女对于父母发自内心并能够以礼达之的情感,「敬」是遵从父母的意志,但不是愚昧的遵从,而是基于修正的维护,继承与发扬。在「爱」和「敬」中,孝子实现了生命的自我成全。《论语》中反复提到孝,认为「孝」是「仁」之本,并将「孝」作为弟子言行之始。可见,「孝」在儒家伦理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孝」是子女对于父母深厚的情感。这其中,一方面包含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源自血脉的爱;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子女对于父母发自内心的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