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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无为之治和逍遥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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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为而治。
庄子的无为理由,与老子完全不同。老子的无为,其理由是反者道之动。也就是说,为了实现真正的伟大社会成果,你不要妄动而要遵循规律。老子的无为是为了无不为。而庄子的无为,其理由是万物(也包括所有人)都是自由自在的时候才能接近幸福,管制越多规矩越多就越失去自我,也就越失去幸福。所以任何非自然的规矩,都是压制人的幸福的。
二、逍遥游。论幸福的两种方式。
首先,庄子反对礼和法,以及一切“普遍性”社会道德。因为庄子认为,人与人是不同的,所谓的普遍道德,只不过是削足适履,压制人的自然本性而已。所以,逍遥游的第一个层次,叫做万类霜天竞自由(瞎引用一下主席的诗词了)。说万物各有其本性,本无所谓高低。只要他们都各自 充分而自由的发挥了自己的自然能力,他们就同等幸福。比如小鸟的幸福就是枝头高歌,大雁的幸福就是千里迁徙。各有各的幸福,但只要都实现了自己的自由,那他们是等同的幸福。
逍遥游的第二个层次,高级的幸福。前面那种是低级的幸福,是有差异的幸福。那种有差异的幸福其实不可能真正圆满,因为万物都不可能真正的“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万物都受到各种制约。按西哲的说法,想怎么做怎么做是尼采的超人,但后来海德格尔指出,超人不可能实现,因为人世间存在太多的限制,比如:人总是会死的,康熙都还要向天再借五百年嘛,可惜借不到。所以,更高级的幸福,只能是与天地融合。所谓与天地融合,就叫做:天人合一。这个境界,超越了万物的区别,超越了人与世界的区别,我本身也已经感受不到了,人完全融入天地中,于是获得永恒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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