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的繁体字“禮”,可以看出早期的“礼”跟祭祀有关,而从会意字的角度看“礼”,是击鼓奏乐,用美玉敬奉祖先和神灵,当时的“礼”就是一种天命神权,直到周公制“礼”作乐,才将“礼”从“天命神权的”概念中逐渐解放出来,并形成一种政治制度用来维护统治。其次,孔子又完善了“礼”的内涵,在“礼崩乐坏”社会动荡的背景下,孔子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仁”的范畴,并将“仁”引入到“礼”中,将在外的“礼”的约束转变成人们内心的自觉意识。再次,孟子在各学术流派百家争鸣的背景下,提出“仁义礼智”的思想,为“礼”文化的内涵又注入新的力量。最后,荀子以“礼”为基础,将“以法为本”的价值理念引入“礼”中,将道德体系的“礼”与以强制手段维护社会体制的“法”相结合,将刑法引入礼法,丰富了儒家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