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所谓“诚”主要是指“诚实”、“真诚”和“忠诚”,要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一致,这也就是古人所说的“诚于中、形于外”,就是要“勿自欺”、“勿欺人”。所谓“信”,主要是“真实”、“诚实”和“信守诺言”,强调一个人要“言必信”,要“言而有信”等。后来,思想家们往往把“诚”和“信”相互通用。东汉的许慎在他所著的《说文解字》中说,“诚,信也”,又说“信,诚也”。由此可见,“诚”和“信”,不论是单独使用或相连使用,在古代,表示的大体是同一个意思。“诚”更多地指“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诚”与“信”一组合,就形成了一个内外兼备,具有丰富内涵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指诚实无欺,讲求信用。中华民族素有“言必信,行必果”的传统美德。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的祖先就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从古至今,诚信的例证,更是数不胜数:同仁堂的金字招牌三百年不倒是诚信,刘备临终托孤是诚信,诸葛亮鞠躬尽瘁,呕心沥血,也是诚信……先人们用他们的高尚作风,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流传千古的赞歌。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