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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认识?简述认识与实践、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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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2)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3)实践和认识总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应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指导作用愈益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着实践活动的进程。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活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理论的作用则恰恰相反。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坚持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论。
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只有是感性认识上升到了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住事情的本质,满足时间的需要。坚持了这一点,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辩证法。
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
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定义。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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