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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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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具有辩证的关系:第一,量变和质变相互联系。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三,量变和质是相互渗透: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或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第四,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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