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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礼教(二)——中国礼教是否“吃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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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礼教(二)——中国礼教是否“吃人”

五四时期批判吃人的礼教,也即所谓在礼教的约束下,妇女只要有稍微违背礼法之处,就可能遭受羞辱,甚至被剥夺性命。鲁迅的小说《祝福》中就描绘了祥林嫂因为嫁了两个丈夫,就遭受种种歧视,以至最后悲惨死去的故事。

可实际上,这种现象真是中国文化造成的么?

在明朝的一些小说和通俗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并不像清末,明人谢肇制在《五杂俎》中说“‘父一而已,人尽夫也’,此语虽得罪于名教,亦格言也。父子之恩,有生以来不可以移易者也。委禽从人,原无定主。不但夫择妇,妇也择夫也。谓之人尽夫,亦可也”“即今国家律令……妇再适者,无禁焉。淫者,罪止于杖而已。岂非以人情哉?抑亦厚望于士君子,而薄责于妇人女子也?”
  由此可见,当时一些思想开放的知识分子其实已经提出妇女恋爱婚姻选择自由的观点。
而在明人编写的三言二拍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明代民间对妇女贞洁的问题同样看的很淡,风气相当开通。当时的社会非但不鼓励寡妇守节,反而是鼓励寡妇能够改嫁;如果妇女失贞的原因并非是其自己的责任,亲人的态度也很宽容;甚至确实是通奸放纵的情况,谴责的程度也并不特别严厉苛刻,相反有时候还给予一定同情谅解。
比如《初刻拍案惊奇》的第六卷《酒下酒赵尼媪迷花 机中机贾秀才报怨》中说贾秀才的老婆巫氏,被人用药迷昏后奸污,贾秀才得知以后,非但没有责怪,反而安慰她说“不要短见,此非娘子自肯失身。这是所遭不幸,娘子立志自明。今若轻身一死,有许多不便。”,后来贾秀才夫妻两人合谋设计报仇成功,“那巫娘子见贾秀才干事决断,贾秀才见巫娘子立志坚贞,越相敬重”。这也是妇女尽管失贞失节,但其亲人非但没有因此对她心生嫌弃,反而“越相敬重”的例子。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所谓礼教杀人,其实是中国文化和思想在满清统治下病态畸形化的结果,决非本来正常发展下呈现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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