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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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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并非不求有所作为,而是指凡事要顺天之时,随地之性,因人之心,不能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违反“天时、地性、人和”。“无为”具有顺应自然、遵道而为、为而不恃,并要求排除主观臆断,遵循“道”所具有的自然法则和内在本性自然而为等思想内涵。只有做到顺道而为,才能实现“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价值回归、行为引导、创新思维、尊重规律等纠偏的功能,对于指导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一定积极意义。顺应自然是“无为”思想的集中表达和概括总结。“无为”是建立在以“道”为核心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其内容表达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系统思想和客观规律,是天地人相互运行、相互关爱、相互制约的自然本质和关系法则。顺应自然强调遵循客观规律所具有的“本然”“本性”“本质”“规律”。“天地之性,独贵自然,各顺其事,毋敢逆焉。”具有以“自然为顺,事不逆天之义。”自然表达了天然,非人为的;不勉强、不拘束、不呆板;不经人力干预而自由发展;犹当然等方面的含义。顺应自然应遵循事物的内在本性。万物的本性是不假人为,自然而然,具有自己如此、本来如此,势应如此的趋势和状态。顺应自然包含着顺应事物自身内在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人们只能按照事物的发展趋势顺势而为,而不是人为强力的干扰和破坏。天地人都要遵循这种具有客观规律的“自然”之道,其中人以地为法、地以天为法、天以道为法、而道之本质和规律则是自然而然,本然,自己如此。宇宙中的日月星辰,瞬息万变,此消彼长; 一切的规律和法则,一切的产生和消亡都是顺其自然的,人的出生,成长,衰老和死亡也都是顺应自然的,人类社会的各种事物发展变化也应该顺其自然。“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域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宇宙万物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人只有顺应并遵循自然之道,符合“顺应自然”的“无为”本质要求,“推天道以明人事”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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