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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哲学家老子的思想及启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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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春秋时期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曾在东周国都洛邑任守藏吏,相传晚年著成五千言《道德经》后,骑青牛出函谷而去,飘然不知所终。
相传老子一生下来就是白眉毛白胡子,所以被称为老子。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老子哲学与古希腊哲学一起构成了人类哲学的两座高峰,老子也因其深邃的哲学思想而被尊为“中国哲学之父”。
老子的名言很多,都是朴素的辨证法思想。例如名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它的意思是:福与祸并不是绝对的,它们相互依存,可以互相转化。比喻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事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此言具有一定的辩证法思想内涵,因为辩证唯物主义通常讲的就是“矛盾”(“对立统一”)。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讲的就是矛盾,而且是讲的对立统一矛盾。“祸”使人悲伤,“福”使人快乐,因此“祸”“福”之间是一个对立矛盾。然而“祸”又有可能使人吸取教训而产生“福”,“福”有可能使人乐极生悲而产生“祸”,因此“祸”与“福”之间又是一个统一的矛盾。
这句名言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将“祸”“福”对立统一起来,有了“祸”要想到与之对立的“福”,有了“福”要想到与之对立的“祸”,并且要从“祸”中看到“福”的希望,从“福”中看到“祸”的存在,这样才能较好地处理“祸”“福”矛盾。反之,如果人们不能把“祸”“福”对立统一起来, 认为“祸”就是“祸”、“福”就是“福”,而看不到“祸”还能带来“福”、“福”又能带来“祸”,从而在处理“祸”“福”矛盾时就很可能没有良好的心态和处事方法。
虽然他的作品中存在许多时代的局限,但是这部流传两千多年的《道德经》,的确是跨时代的作品。在不同的时代,这部作品会被解释出不同的含义。有人曾统计,道德经是仅次于基督教《圣经》被翻译语言最多的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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