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作为现代人不可缺少的娱乐和沟通工具,今天就来列一列它的三大“罪状”吧。
罪状一:让人们对它过于沉迷,以至于扰乱了正常的工作休息时间,越来越多的人一边走路,上下楼梯时眼睛紧盯着手机屏幕,完全无视了周围的事物,有些情况下,很有可能发生让我们后悔一辈子的事。
罪状二:手机上的各种软件容易窃取我们的个人信息,使某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罪状三:过于沉迷于手机,会使我们在与朋友亲人见面时忽视她们,导致社交关系不和谐。
手机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我们应该让它为我们更好的生活服务,而不应该成为手机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