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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之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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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协调、和谐、适中、合作等含义,包括和谐共处、维护统一、爱好和平、兼容并包、天人合一、厚德载物、良性竞争、仇必和解、中庸之道、和而不同、抑强扶弱、和实生物、阴阳和谐、均衡互制、各安其位等。
  和谐的原理,即宽恕包容、仇必和解、中庸之道、和而不同。宽恕包容就是从自己所喜所恶去推度别人的所喜所恶。任何事物都有对立的方面,有对立的方面必然产生相反的作用,产生相反的作用就造成仇恨,有了仇恨最终要和解,这是仇必和解。“中”有不偏不倚之意,也就具有遵守而不偏离之意,故中庸之道德完整意义应该是:执守正道。任何事物都是多方面因素的结合,有时是相反的因素结合在一起,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属性,各自发挥着自己的功能和属性,由此而构成多元化、多样化的和谐世界。
  和是儒家文化特别强调的精神,孔子的弟子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孔子主张“君子和而不同”,坚持在建立和谐关系时必须坚持道义主义原则。在实践中要避免出现投机、世故、圆滑、不敢坚持原则等问题。倡导“和”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团结友爱、维护统一的民族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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