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仁是“全德”之称,是一个包罗众德的范畴,其他的道德规范,如忠恕、克己、孝悌、智、勇、恭、宽、信、敏、惠等等,都可以视为仁的不同方面的要求,包括在其中。一个人如果称得上仁,那就是完美无缺了,而一个人违背了任何一项道德要求都可以被责为不仁。反过来,一个人如果具备某些方面的优良品德则未必能够称得上仁。也就是说,每一种美德都是仁的必要条件,而非仁的充分条件,只有全部美德的总和才构成仁。
仁的核心是“爱人”。从字源学上看,仁从人从二,是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已经开始用“爱人”来解释仁,认为仁者应该同情、关心、爱护、尊重、帮助他人,时时处处以己推人,为他人着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爱思想,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主张由亲爱亲人进而仁爱百姓,由仁爱百姓进而爱惜万物。在孔孟看来,人一生下来,就被置于家庭血缘亲情之中,享受着父母亲人的爱抚,并由此逐渐产生了对亲人的深深依恋和敬爱。因而仁爱是从家庭血缘亲情中直接引发出来的,有其自然的心理基础。仁爱的基本内涵就是亲亲敬长。把这种家庭血缘的亲爱之情向外扩充,就会产生对他人的爱心,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谐的人际关系,并最终扩大为对天地万物的爱。可以说,儒家的仁爱观念源于家庭血缘亲情而又超越了血缘亲情,它要求在尊亲敬长的自然道德情感的基础上,由己推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层层向外递推,最终达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
儒家经典《礼记·儒行篇》颇为细致地阐述了仁德的各个方面的具体内涵。认为温和善良,是仁德的根本;肃敬谨慎,是仁德的实质;宽舒从容,是仁德在举止上的体现;谦逊待人,体现着仁德的功能;礼节言谈,体现着仁德的庄重与文采;诗歌音乐,体现着仁德的和悦;分财济贫,体现着仁德的施与。汉代以后,儒家学者在理论上对仁爱思想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唐代大儒韩愈在《原道》中提出“博爱之谓仁”,提倡广泛的、普遍的爱;北宋理学家张载在《西铭》中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著名命题,主张应该把天下民众看作自己的同胞兄弟,把世间万物看作自己的朋友。这就进一步深化了仁的内涵。此后,朱熹、康有为、谭嗣同等思想家对于仁爱思想都有所发挥。仁爱思想成为中国传统美德中极为重要的内容。
中国古代思想家不仅把“仁”视为做人的基本准则,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情感要求,他们还往往希望把“仁”的精神渗透于政治运作过程之中。在先秦时期,孟子曾大力提倡“仁政”,提出了一整套仁政的方案。《礼记·礼运篇》中更设计了一个洋溢着仁爱精神的“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是一幅人与人相亲相爱、和睦融洽的美妙图景,也成了古往今来人们孜孜追求、无限向往的社会理想。为了实现这种理想,历代许多思想家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以“安人”“安百姓”为最高准则,“忧以天下,乐以天下”,体现了仁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宋初名儒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的千古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无疑正是传统儒家仁爱精神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