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是中国文化的源头,是我国文学感情的基础。《诗经》里绝大多数诗篇来自民间,反映当时的民俗生活。也是数千年之前,民间生活的在现。并由此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在那个年代人们的生活,人们的思想,并且挥之不去。
《诗经》的篇首为《关雎》,所以更为受各代学者关注。并由此对其意义也有不同理解。此次,李山教授在讲授《关雎》时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关雎》并不是一首爱情诗,而是贺婚诗。他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描写是属于第三人称,这就简单的说明男生给女生写情诗会是第三人称吗?诗里确有爱情的因素,但不是在追求爱情,而是讲一个男人要娶一个美丽的女子并不是容易之事。也就是说在婚姻范围内:别人结婚了,大家去祝贺,祝愿他们的婚姻幸福美满,长长久久。“当我听到这个新观点时甚为惊奇。因为我从未听到过这样的理解。虽然关于《关雎》的理解分歧颇多,如《毛诗序》认为诗在赞美“后妃之德”,鲁诗,韩诗认为《关雎》是刺诗等。但是从未听过贺婚诗的说法。但是就我自己理解而言:“《诗经》既然是民间诗歌的汇总,那么《关雎》就是民俗歌谣。来自民间,关于民间,关于贺婚都很正常。所以贺婚诗的理解也有他理所当然之处。就好比如《蒹葭》有人说其是爱情诗,但又有人说其是追求理想之诗。我更为支持后者,因为它更加符合当时我高考求学时的心境。
但是李山教授说写爱情诗是不会用第三人称。关于这点我并不赞同。例如在温庭筠的 《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这完全是第三人称的再现,这并不是直接抒情,但是不可以理解一个女人对爱人(作者)的思念吗?不是情诗吗?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段难忘的爱情,试想自己对自己爱情的描写没有用过第三人称吗?以“冷眼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待内心真挚火热的情感岂不更加真实,更加感人。
这处我并不是想支持什么或是反对什么。而是支持自由,心灵的自由。或许在文学领域对《诗经》的理解更要追本溯源,但是对于大众,各自心境不同,理解也不尽相同,不必强求。不是说,每一位读者都是平等的,每一位读者都是作者吗?所以就让《诗经》自由,自由地成为为一位被中华文化熏陶的炎黄子孙心中永远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