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传统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同时改造社会(包括改造自身)的实践活动中的产品。(简言之即人的活动的产物)。即传统是人的活动的“外化”和“对象化”。传统相对于自然而言,山川草木、鸟兽虫鱼等自然生成物和日月递照、四季更替等的自然运动、变化及雾露霜雪、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都不是传统的构成。 然而,山川经人的开辟、加工、改造而成为风景区、园林或旅游名胜,草木经人的栽培、改进而成为艺术品或盆景,它体现了一种精神、风格、神韵,它便构成了某种传统因素、因子。所以说传统是由人的意向或活动影响、改造了的存在。传统是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客观世界)的改造,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主客体相互渗透、作用的产物。
第二:传统具有不同形态的特质。即各地区、各民族所创造的传统,具有各不相同、纷纭复杂的形式和状态。例如:中国的传统文化总是与政治伦理紧密结合;印度则与宗教紧密结合等。传统之所以具有不同形态的特质,是因为传统作为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的成果,它不可避免地要介入人们的心态、风俗、道德、思维、审美、生产以至宗教等活动之中。(如四大文明古国皆与治理大河有关)所以,不同心态的特质,既是传统的外化,又是传统的内化的体现,传统是外化和内化的结合。
第三:传统是历史的凝聚,处于沿传和流动之中。人类的心态、宗教、道德、思维、审美以至风俗习惯、礼仪制度、行为模式等,是一个自我满足和自我完善的历史系统,也是一个自我超越和自我否定的变异系统。人类在这个系统中,通过完善——冲突——破坏,破坏——冲突——完善的螺旋式前进、发展,在不断扬弃中形成相对稳定的凝聚结构。因此,传统又是文化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沿传下来的那些稳定的因素。
第四:传统是诸文化因素构成的有机系统。传统,即使是一个地域或一个民族的传统,都不是单一的。它往往是众多相对稳定的文化样式和文化类型构成的有机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不仅存在诸文化样式和文化类型的和谐契合,而且也存在着相互冲突、排斥的要素。因此,传统又是众多相对稳定的文化样式和文化类型构成的既相互和谐契合,又相互冲突、排斥中沿传、发展的动态系统。
第五:传统是一个无限的进程。它不断地凝聚,不断地被否定,又不断地创造,是一个不断流动的江河之水。传统象生命之流,一代代的过去,一代代的成长,一代代的新生,而永无止境。因而,传统是一个不断分析扬弃和综合创造的进程,并非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