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唯物论的物质范畴,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第一,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世界上的具体物质形态一方面千差万别,纷繁多样,各有各的特点;另一方面又有共同本质、共同特性,就是它们都是在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无论它们的具体结构如何,形态怎样,一切物质都具有客观实在性。这就从根本上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 第二,物质可以被人们所认识,具有可知性。物质是人的感觉可以反映的对象,而不是不可捉摸、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永远不可认识的事物。因此,要从人的认识和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物质的可知性,只有这样,才能与旧唯物主义的不可知论划清界限。 第三,物质范畴具有深刻的辩证性,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它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中抽象出来的具有最大共性的哲学范畴,体现了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相对和绝对、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对立统一。不管物质的具体形态、结构和属性如何千变万化,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一共同本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不变的。 第四,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是构成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即具有彻底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看到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又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建立起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理论。这对于唯物主义以至整个哲学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