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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见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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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仁者,爱人。”为什么仁者一定要去爱人呢?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爱自己的,所以仁者的表现必然是用爱自己的方式去爱他人。爱他人就是爱自己,爱自己也应该爱他人。
墨子之所以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理念,也是基于自己与他人的完全平等:“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国与国平等,家与家平等,身与身平等,如此而已。
现代心理咨询师的理念中有一种“黄金规则”。所谓“黄金规则”,是指“像你希望别人如何对待你那样去对待别人”。这是一种理性观念,可以理解为:你希望别人对你好,你就对别人好;你希望你有困难时别人帮助你,在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别人。因此,这种“黄金规则”,同样是建立在自己与他人完全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所以,孔子一而再地提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人与己是完全平等的。要想达到“仁”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能近取譬”,也就是推己及人罢了:“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有人也许要问,对“仁”的这种解释,与《道德经》中所提到的“仁”字是否一致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孔子致力于追求“仁”,而老子却在追求“不仁”,却是为何呢?
因为“仁”字虽然可贵、固然理想,但那毕竟是有自己与他人、我与你之间的分别心的。也就是说虽然自己与他人是完全平等的,但毕竟我是我、你是你,自己是自己、他人是他人。我永远不可能是你,自己永远不可能是他人。
而“不仁”的境界,恰恰就是要消除这种差别之心、偏爱之心。万物不过刍狗一般,又何须爱你爱我,故天地能做到“不仁”;百姓不过刍狗一般,又何须爱自己爱他人,故圣人能做到“不仁”。因此,“仁”的最高境界是“不仁”。(同样道理,“为”的最高境界是“无为”,“学”的最高境界是“绝学”。在此不作论证。)
所以,在老子的观念里,“仁”是排在“道”与“德”之后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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