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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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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孝道乃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与文化中,孝道实具有根源性、原发性、综合性,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
    “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作为一种道德意识,宗教、哲学的形上价值理想,它们仍然属于狭义的精神文化或道德文化范畴,但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社会性延伸则已属于广义文化的范畴了。

        第一章,孝之起源与演变,是从历史文化的角度,也是从现象入手,来探讨古人是如何创造、实践孝文化的,从纵向的角度对这一历史过程进行描述、分析、以把握其历史过程和本质规律。据可靠文献能证明的,孝当产生或大兴于周代,其初始意指尊祖敬宗、报本返初和生儿育女、延续生命,至孔子,使孝从其宗教与哲学意义转化为“善事父母”的纯粹伦理意义,从宗族道德转化为家族道德,至《孝经》,孝这个反映家庭亲子关系的道德观念被全面政治化了。到了汉代,封建统治者则从实践上使其政治化了,出现了“汉以孝治天下”的情形,孝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中,开始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魏晋隋唐时期,玄学、佛教盛行,这体现了道、佛对儒家的冲击,在儒、佛、道对立交融的过程中,该时期的孝文化体现出崇尚与变异的特点,魏晋仍以“以孝治天下”相标榜,但已出现了一些援道入儒的新特点,强调孝道的自然亲情,而削弱孝道的政治教化功能。到唐代,从总体上看甚至不太重视孝道。宋明清时期,孝道演变到了登峰造极的状态,除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入主内地故不甚重视孝道,宋、明、清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孝道,孝道在理论上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专制化,在实践上则体现为愚昧化。事物发展到顶点,就必然要转化,到了近代中国,一些仁人志士开始怀疑批判封建家族制度与孝道,但由于传统势力的强大,以及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软弱性,往往又出现徘徊和对旧的礼教传统的复古。到了现代,五四运动前后一批自由主义思想家,对封建家族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与此相反,一批被称为“新儒家”的知识分子在其后的六七十年里,一直致力于弘扬重建传统孝道。在社会政治与民众实践领域,也同样是批判与肯定同时存在。纵观孝之历史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孝作为家族社会的精神基础,由于它一方面满足了维护家族制度稳定,协调父子关系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被封建统治者以“移孝作忠”的机制引以为自己的专制统治服务,因此,在中国古代长期的封建社会受到了历代统治者与社会民众的重视,对社会稳定、民众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到了近、现代,由于孝道存在的社会基础动摇了,加之孝观念本身是人民性与封建性并存,精化与糟粕并存,因而受到了怀疑批判与弘扬重建的两种对立的对待。

       第二章,孝之文化综合意义是从文化学之综合视野,分别从文化的总体特点与地位、哲学、伦理、政治、法律、教育、生活民俗与艺术、中国国民性、儒释道等方面阐发孝在中国文化的诸要素中的意蕴、影响,可以说是一个横的视野与逻辑线索。孝的确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集道德观、社会观、人生观、宇宙观为一体的核心和首要观念。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是“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意识、规范和实践,而且,还具有祖先崇拜,追求永恒的宗法性、人文性宗教意义,另外,它还是中国人珍视生命、保护生命的哲学意识的体现,同时,孝作为人类内发而自然的至诚之爱是中国传统社会与人际关系得以展开的精神基础。孝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德之首。中华传统伦理是宗法伦理、血缘伦理、政治伦理的统一,而将上述三者合为一体的则是孝。孝包含了儒家伦理的亲亲、尊尊、长长的基本精神,对“三纲”、“八条目”、“五常”等其它德目都有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孝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精神基础。孝对中国传统法律观念与实践也发生了重要影响。孝在中国传统教育中上也具有根源和核心地位。孝文化观念与实践对中国国民性也发生了重要的积极与消极的双重影响。矛盾、趋同、结合,这便是儒道释在孝道观上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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