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乃礼仪之邦也!我们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说过“不学礼,无以立”,并提出“约之以礼”、“齐之以礼”的要求。
人们常说,中国的传统的礼教是“吃人的礼教”,这是没有用辨证主义的观点去看待这个问题。在封建礼教中,那些体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特权、尊卑、奴性等封建特色的行为规范,是必须批判和否定的。然而,那些体现出仁爱、和谐、秩序、优美的行为规范,是必须大力倡导和弘扬的,因为它们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并对时代发展起到了极好的指导作用。
在学“礼”之时,我们要知道:(1)“礼”的精神为恭敬和仁爱,即自己谦卑,尊重他人。(2)“礼”的价值为礼以养德、礼以立身、礼致和谐。只有先知道这些理论前提,才能在生活中更好的学习“礼”和应用“礼”。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时刻刻都在运用礼。例如,我们在坐公交车的时候,主动让位给老、弱、病、残以及抱着小孩的妇女,在和别人交谈的时候,集中汇神,不随便打断他人说话等等。
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习“礼”,并把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