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舍生取义 即为了正义事业不怕牺牲。
在今天和平环境中,我们虽不致牺牲生命,但“舍生取义”并非离我们而去。“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已不限于正义,而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益。这种意义上的舍生取义,虽不像先前的义士、烈士那般气壮山河,但却是不可低估的一朵火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有平时肯为公益放弃个人利益,在关键时刻才会毫不犹豫地献出生命。
时代呼唤这种精神。只有这种精神在每个人心中牢牢的扎根,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能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