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首先什么是孝,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其意思就是孝有三种:大孝是使父母得到别人的尊敬,其次是不辱没父母的名声,最低的是能供养父母。
既然最低的是能供养父母,那么还把父母送到养老院还算怎样的孝道??现在儿女以自己忙为借口,忙工作,忙学习,忙应酬,忙自己的子女。那么自己父母当年就不忙吗?他们在养育你的时候难道没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吗?他们把你送进了专门的托儿所一个月去看一次吗??将心比心,身为儿女,父母在渐渐衰老,而我们日渐成熟,且不说要立功名光宗耀祖,最起码能为父母养老送终。这个才是“最低”的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