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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九、由义取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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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利益的矛盾,是道德现象中的根本矛盾,也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矛盾。如何认识、处理具体的利益要求和具体的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关系,是古往今来人们现实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道德和利益的关系,用传统的学术术语,可归结为义和利的关系。作为道德现象中的根本矛盾和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义利关系应如何认识和处理早已为我们的先哲们所着重思考和论述。首先我们应当对于“义”和"利"有一个比较明晰的认识。“义”,先秦儒家思哲孟子把它看作是人在生活中应遵循的,应内化于心的一种行为标准,一种道德规定,它是人路,人之正路。“利”,可以将之当做“利益”来理解,人皆有物利需求,这种物利需求从根本上说是必然的,合理的。“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尽心下》)“民非水火不生活”(《尽心上》),美色和富贵呢,则皆是“人之所欲”(《万章上》)。 在对“义”和“利”有了一定的把握之后,就该在两者之间做出恰当选择,如何权衡才是本质的道德社会所关心的,“由以取利”就是在此之上应运而生的中华民族该有的传统人格之一。

  由义取利,顾名思义是在“义”所到达的范畴之内进行“利”的取舍。人的物质性和道德性要和谐统一,就需要作用于二者间微妙纽带,使其相互牵制却也不使得任意一方完全消亡。孟子就曾肯定了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有赖于物质利益的增长和充裕,同时的人利益的获得需要一个道德合乎道义的渠道。“由义取利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 万章上》)在正确的道德观念里得益必须是正义道德的,否则一毫一厘的是不允许的。特别是对于那些道德的人格化身,自古就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说法。“荣誉厌恶耻辱,爱好利益厌恶灾害,这是君子与小人共同之处,至于获取之道,就不同了。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礼记 曲礼上》)并且小人和君子的区别,就在于本都是芸芸众生中一个平凡的有利益需求欲望的个体,而多待获取的态度有着天壤之差。说到底还是一个获取方式的问题,而懂得“由义取利”的人不但满足了自我精神上的道义存在,也会因其超过一般的觉悟而到达另一层面上的“有所得”。其实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将“由义取利”这一思想运用的很好的是商人,如果在行商中信守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高举诚信的旗帜,本着先义后利、义中取利的心态走进市场,恪守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奉公守法、互惠互利、信守契约等基本道德,博得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费的欢迎,因而在生意场上左右得利,处处受益。真可谓“ 财自道生,利缘义取 ”。对于“义”和“利”的辩证共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然而也可以说很简单只要能够树立正确健康的道德价值取向,对待世事万物报以平和正义的心态,且深记物质乃欲望表象,而内核的璀璨道义灵魂才是传统文化中所推崇的。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6:2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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