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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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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视乎人们视义大于利,“士为知己者死”古人为了朋友愿意为其抛头驴,洒热血。桃园三结义见证了古人的义,因为知己刘关张结为兄弟,后来他们为了义出生入死,这种义被后人所传诵。在“义”中,有人得有人失。现今社会,不少人打着义的旗帜,为朋友出头,打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伤了他人,也毁了自己,既不利他也不利己,这种义我们不需要。义中可以得利,利中也能得义,两者相辅相成,才是义与利的本质所在。义是在某种利的驱逐下才产生的,这里所说的利并非一定是金钱,而指精神励志方面的,比如一个人在性情、志向等方面和我们一样,而且我们能在他身上学到某些对我们有利的东西,我们就愿意对其行义;正因为这种义又让我们从中得到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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