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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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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不自杀,不自暴自弃,谓之孝。再看看当今社会,特别是谓之天之骄子的大学生,自杀轻生者不是少数现象,姑且不论何种原由,但绝对是不孝,如何能如此对待父母,难道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就是你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

人不可以这么自私,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但凡你有轻生的念头,想想父母的含辛茹苦,想想今后年迈的父母孤零零地生活,你还会一意孤行吗?

每个人都应当自尊自爱,为家人,为父母,也为自己。或许这根本不需要强调,这是最基本的东西。有人会宣扬,自由,个性解放,我下个说这并不矛盾,自由不是想干嘛就干嘛,个性解放也不是自我放纵,不自爱者,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不自爱者,不值得同情,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3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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