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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义的定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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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即正义,是行为的最高标准。正义是自己的行为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产生的利益大于弊还害,并且按照公平的原则分配利益。“义”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倡导“义”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名族见义勇为、重视整体利益的名族品格,“义”能提高人文素质,改变人为素质,改变人精神贫困的面貌,“义”在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

义就是符合道的要求,只要处理得到而做就可以,仁爱是正义的根本,义的可贵之处在于实际行动,在行动时,要符合道德的规范,任何人都要考虑,在自己行为影响所及的范围内,要正义维护整体利益,必须在维护正义的前提下去获得个人的合法权益。贪图不正当的私利,做人不顾道义,这些都会遭到他人的排斥,那么他也会在社会上慢慢失去立足之地。

在现代社会,要做到真正的义,就必须具有平等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法制精神、人权意识、公民意识。如果君与臣、父与子、兄与弟都抛弃仁义,怀着功利之心相互对待,上上下下都在争取利益,那么国家就危险了,反之,如果每个人都以义制欲,由义取利,见礼思义,那么社会就会很好的发展下去。

但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见礼思义的人却被人认为是脑子有问题,很多人都会说:“现在都什么社会了,有利益的事能弃之吗?”假“正义”之名以行其私,在小集体圈子里讲“义气”,以抽象的“义”去压制人们对合法利益的追求,见到一点利益,就抛弃道义等等,这些情况还很多,为了遏止这些情况,必须倡导“义”的精神。在利益面前,必须要符合道德的规范,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得,只要有这样才能有整体利益,不要把自己的一点私利当作要谋取的利益,而要让所以人都得益,这样社会才会进步。

倡导“义”的精神,做到以义制欲,由义取利,见梨思义,养成中华民族“义”见义勇为、重视整体利益的民族品格。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32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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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好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视也,无莫也,义之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义即争议,是行为的最高标准。争议的基本理念是:扶助生命是善,伤害生命是恶。正义维护的是整体利益,因而正义最大的障碍是贪图不正当的私利,所以要“见利思义”。“先义后利”。在现代社会,欲达到正义之目的,就必须具有争议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法治精神、人权意识、公民意识,因此,“义”的范畴便包括了这六个方面。

古人云:义与利,人之所良友也。不能离开“利”来抽象的议论“义”,因为“义”正是用于调整利益关系的,谋取公众利益,谋取自己的正当利益,正是“义”的要求。“义与利者,人之所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立人之道曰义,生人之用曰利。出义入利,人道不立;出离入害,人用不生。”利益有不同种类,但凡是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取之;凡是不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弃之。因此,在倡导“义”的精神时,要做到舍利取义、由义取利、以义制利、见利思义等。“见利争让,见义争为,由不善争改。”

“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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