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孝敬父母,这是人类相生相养的自然情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
在春秋战国时,许多伟大的思想家都论述过这个问题。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是道德的根本。强调“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舆。”墨子提出“孝,利亲也,以亲相爱”,“父子不慈孝,天下之害也”。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提出国家要“申之以孝悌之义”。
孝是对子女而言的,慈是对父母而言的。父慈子孝是传统亲子伦理道德的基本规范。父义母慈是对子女的伦理义务,是对子女成长的关心、期待、培养和教育;子女对父母的伦理规范是孝,其具体义务,不仅是养亲,更要敬亲、爱亲、尊亲。
我国古代很重视“孝道”,认为“忠臣必出孝悌之家”。汉文帝刘恒身体力行,其母薄太后常病,“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三年,奉养无怠。汤药,非口亲尝拂进,仁孝闻天下。”并且颁布“孝廉法”,作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
“孝”是家庭最重要的伦理道德。虽然,被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但不可否认,在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社会里,“孝”在保障老年人的生存病养方面,在维护家庭的自然衔接与衍进方面,在稳定家庭与稳定社会方面是有其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的。毛泽东在战争年代,曾指出忠孝问题,他说我们提倡忠孝不是忠于某一个人,孝于某一个人,为国家尽忠,为民族尽孝就是最大的孝。把古代“不独亲其亲”,“老吾老”的传统美德,熔炼、提升为革命传统美德。在这种思想道德观念的支配下,许多革命烈士通过尽”“忠”去实现尽“孝”,积极投身革命,解放全中华的父老双亲,使其从根本上改善政治经济地位,实践了“最大的孝”,体现了最大的“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进一步继承发扬了“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共和国的宪法中不仅将赡养父母列为儿女的义务,而且在公共福利事业中,建立、发展、壮大了社会主义的敬老事业,形成了良好的健康的社会道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