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认为孝悌是仁的基础,孝不仅限于对父母的赡养,而应着重对父母和长辈的尊重,认为如缺乏孝敬之心,赡养父母也就视同于饲养犬,乃大逆不孝。孔子还认为父母可能有过失,儿女应该婉言规劝,力求其改正,并非对父母绝对服从。这些思想正是中国古代道德文明的体现。然而孔子论孝,还讲“父母在,不远游”,“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表现了其时代的局限性。孝被后世之儒定为繁琐仪式,《礼记》中规定父母死后“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哭泣无数”以至“身病体羸”变成精神和肉体的自我摧残。宋明时代把孝道作为道德论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理学家朱熹提倡父权绝对化。孝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中,剔除宣扬封建主义糟粕外,也有一些合理因素,提倡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养老”,将孝亲与忠于民族大义相结合,主张死后薄葬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