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是指礼仪、礼貌和礼节这样的规矩,即“礼仪之规”。“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祭神祈福的一种习俗和仪式。《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指的就是一种仪式、一种习俗,当时还没有把“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道德准则和道德理念加以明确和倡导。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关于“礼”的认识和理解也有了新的变化。《礼记·表记》中说“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说的是殷人尊神,而周人事鬼敬神而远之,开始远离它,并且“制礼作乐”,逐步把这些礼仪规范起来,对在哪种情况下实行什么样的礼节、举行什么样的礼仪、讲究什么样的礼貌进行了具体规范,提倡以“礼乐”治天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内容又有了创造性的变化,开始将“礼”作为道德准则加以提倡。我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中就有“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的诗句,意思就是说:看那老鼠还有一张脸皮,做人岂能无礼仪;如果一个人没有礼仪,不去死还干什么?孔子也有一句名言:“克己复礼为仁”,意思是说,每个人都应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冲动的情绪和不正确的言行,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使自己的视、听、言、行,一举一动都符合“礼”的规定。这说明“礼”在道德领域已经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加以尊重、加以规范、加以倡导。古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管仲,更提出了“礼仪廉耻,国之四维”的治国理念,把“礼”放在道德规范之首,表明“礼”已经由原来的一种习俗和仪式逐步地规范为一种道德教化和道德理念,升华为治国的四大要素之首。中国人向来把“礼”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礼仪之邦来表明我们是文明的,不讲礼仪是不文明的。由此可见,“礼”在中华传统美德中同样有着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