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所谓父为子纲和一定要“禄士”,显然是片面的。但批判以下几点不孝是值得肯定的:懒惰导致无能力奉养父母;纵情酒色玩乐,肆意辱骂父母;守财奴,听枕边风,不肯出钱奉养父母;好勇斗狠,惹是生非,年纪一大把还心安理得地向父母拿靠要,连累父母;没有原则做事,陷父母于不义。提倡尊敬父母也是积极的:如果你不如父母,你当然应该尊敬他们;如果你超过了父母,你也应该尊敬他们,因为你现在的风光,哪怕父母没有一点功劳,苦劳是绝对有的,而且,他们是世界上真心对你的少数几个人中的两个。完成先人遗志则要辨证而行。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原点。儒家以家庭为中心,认为个人可以通过自我修养扩展到家庭、国家和社会。从个人的情感意识上说,“孝”是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与生俱来、无法逃避的情感,从中可以领会到人之为人的根本存在意义,进而可将其涵养扩充到人与人的其他关系上。父母作为人可知而且不可逃遁的血缘亲族,对塑造我们的情感体系有一种现世关照的意味,正是父母的存在使我们不断领会到“孝”的现实感和必要性,为人父母后的角色转换又使我们进一步从下一代“孝”意识中涵养我们早年作为人子的“孝”情感,从而将“孝”作为人情的基本存在状态固定下来,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