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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三、义为行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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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为人”有时候并不是一种“正确”的行为,比如有两个人打架,你去帮助了无理的一方,你这个“舍己为人”就是邪义,你帮助了有理的一方,你的这个“舍己为人”就是正义。
    为朋友的“义”是小义,为集体为国家的是“大义”,有时候小义大义会冲突,比如一个曾经有恩于你的杀人犯,他在被通缉的时候,你帮助他,这是朋友义气,也算是你有义,但是这个义是小义,他的存在,可能还会对其他人(集体)造成威胁,他没有伏法,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损害,所以,这时你举报他,是大义,所谓大义灭友、大义灭亲就是这个意思。
    “道德底线”这个词我们都熟悉,它指的是道德与非道德的分水岭,达到道德底线要求,就是“有道德”,再高,就是“道德高尚”;达不到道德底线要求,就是“不道德”,再往下,就是“道德败坏”。根据这个判定,“义”应该属于“道德高尚”的要求,也就是说,义对于一个人来说不是必须的,即使你做不到,也不能说你不道德,只能说你“不义”,但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从来不能舍己为人,当然也就不会有人“舍己为你”,所以,你迟早要因为“失道寡助”而使自己陷入绝境。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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