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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一:孝: 主题题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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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自古以来就备受推崇,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并且,由此及彼,从孝顺父母、兄长,到孝顺宗族长辈,最后上升到孝顺整个国家和民族。正所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孝经》)也。人们提倡“以孝事君”、“移孝忠君”,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则要求“忽孝尽忠”。
      《论语》中也有多处论述,至今仍有启发意义。首先,要在物质方面赡养父母,正所谓“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不孝者五,其中三不孝均为“不顾父母之养”,明确指出和强调了不养父母即不孝。
        其次,要在精神方面善待父母。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故光有温饱,远远不够;若无精神,无异于犬马。因此,一方面,多陪陪父母,“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论语•里仁》),而且“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即使工作再忙,也应常回家看看,“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另一方面,“百孝不如一顺”,“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
        最后,要在其去世之后祭祀父母。一方面,“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 ,“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另一方面,“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尤其是“丧事不敢不勉”(《论语•子罕》),“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是故,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
        果能如此,“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因此,“孝”永不过时,需要你我一起身体力行。这是为先人,也是为自己,更是为子孙。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3:16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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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是永恒的话题,古人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孟郊《游子吟》),即使是“乌鸟”也懂得“反哺”(李密《陈情表》),何况是万物之长的人乎?
        那么,何为“孝”?《尔雅•释训》曰“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字》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故“孝”的初始义主要是指子女侍奉父母,并有“二十四孝”的故事(《全相二十四孝诗选》)广为流传,其后引申为对民族、对国家的“孝”。
        “孝”的作用如何呢?除了凝聚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关系外,它还起到了凝聚中华民族向心力、增强社会稳定性的作用。因此,“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孝”的意义怎样呢?“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中国文化要义》)。现如今,“孝”不仅是弘扬传统美德的需要,更是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的人口总状况是基数巨大、“未富先老”,所以家庭养老仍然是最基本的养老方式,特别是在广大农村。
        经常听到一些人说,等“有能力”了一定好好孝顺父母。岂不知“子欲养而亲不待”(《韩诗外传》),当那些人“有能力”去孝顺时,父母往往已经撒手人寰,当初的许诺直接成了空头支票。所以,与其将来遗憾,不如现在就开始行孝。想想我们自己,对父母的耳提面命,是否恭敬地听受;最好的食物,是否请父母先吃;最好的房间,是否给父母居住;父母生病时,可曾尽力侍奉;远游在外,是否曾向家里问候。当然,父母也知道子女刚工作时的不易,不会在物质上苛求什么,但希望精神上有所牵挂,所以有空常回家看看,常打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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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其内涵(狭义)是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其外延是从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血缘之情出发,推及宗族,要求尊敬长辈、厚待亲友,并由宗族关系推及到“泛爱众”;其大概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家庭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其成员之间相互依赖,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方法论上,一要孝养,例如“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为免“子欲养而亲不待”(《韩诗外传》卷九)的悲剧,必须“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二要孝敬,例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三要孝顺,例如“事父母几(轻微、委婉)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四要孝思,例如“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五要孝继,例如“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毁伤”(《孝经•开明宗义章》),“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六要孝祭,例如“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甚至“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
        与此相反,“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
        现代启示上,其形式不容乐观,一方面,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加之经济底子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养老”还得依靠传统的家庭模式,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另一方面,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在“有求必应”的娇宠中自由成长后,传统“孝”文化日渐式微,甚至还存在虐待或遗弃老人等现象。这些行为不仅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就明文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如今,传统儒家的孝道思想,在解决青少年道德滑坡、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等方面仍有重大启发和借鉴意义。如果其被继承和发扬,那将有利于父辈与晚辈之间的相互宽容和理解,从而营造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进而促进社会范围内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今年5月28日,中央电视台2015“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大型公益活动在央视网正式启动,这是弘扬“孝”道的最佳方式之一,影响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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