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亘古不变的铁律。人到了一定年龄就会逐渐的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如何赡养好自己父母这不仅是家庭也是社会问题。从儿女角度来说赡养老人不仅是我们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义务是有条件的,责任确是不可推卸的。
人一生有两大任务,一是养育儿女,次是赡养老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在赡养老人问题上表现形式也各有差异,但归咎起来不外两种,一是家庭养老,二是社会养老。究竟那一种方式适合自己家庭,这要根据自己情况而定。有些老人愿意进入社会养老,有些则愿意独居单处,也有些老人愿意和儿女一起生活。无论以怎样形式来解决养老问题,怎样使父母有一个幸福的晚年,这应该是作为儿女考虑问题的根本。
从现实来看,养老不仅是老人自己的问题,当然也是儿女的问题。有些家庭,特别在一些多子女家庭,作为儿女的一方,不顾老人意愿,不考虑父母感受,将父母养老问题单纯地看做儿女们自己的问题,这也是极不恰当的。
人老了,逐渐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成了儿女累赘和负担这是事实,但是决不能因此就不顾及老人愿望和感受来随意决定老人晚年的归宿问题。将老人当成“物”样来随意处置,这也是极不人道的。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怎样使自己父母在晚年生活更好,更幸福,这应是儿女们首先要想到的。
对待老人,精神上的关怀应该比物质上的关心更加重要。有些家庭,有些子女家里条件也许会好一些,可是,对于老人来说,也许他们并不很在意这些外在的硬件条件的优劣,也许他们更看重的是儿女的孝心和自己精神方面的愉悦。
作为子女,自己是否能得一个孝的美名或许也很重要,可是相对于父母晚年幸福来讲,美名应在其次。
从本质上来讲,从我们每个人角度来说,养老就是养自己,因为我们每人都有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都有老去的一天。在赡养父母问题上,今天我们所做的,就是我们明天所面临的。
赡养父母,贵在善待。退一万步来说,如不能善待,那么至少也不要去伤害。人老了,就成了生活中的弱者。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对于我们正常的人来说或许就是举手之劳,可是对于老人们来说那就是天大的事情。人老了,也许会变得痴呆啰嗦,自制力很差。人老了有些行为举止也许会变得很不可思议……无论老人有多少缺点和不足,关心和同情弱者,不仅应该是为人之子,为人之女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我们整个人类社会所崇尚的一种光彩美好的品质。
面对自己的父母,属于我们自己的义务,就努力去做好;属于自己的责任,就要勇于去担当!这样我们的父亲,我们的母亲在世的时候才会有幸福可言!我们自己的家庭,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当我们的父母走完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之后,我们的内心才不会有愧疚和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