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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忠孝一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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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忠、孝就是一体:推己及人的“孝”,离开家庭走向社会就会变成“忠”。古人云“父之孝子,君之忠臣也”(《战国策•赵策》卷十九,《王立周绍为傅》),“事君不忠,非孝也”(《礼记•祭义》)。也正因为“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所以古代在选拔官员的时候,往往“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后汉书•韦彪传》)。相反,“不孝于亲而忠于君,古未之有也。”(《陈献章集》卷一,《永慕堂记》)
        当然,忠孝两全最好不过,然而现实往往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即忠与孝难以两全。有选择就会有牺牲,甚至代价会很大。据《吕氏春秋•仲冬纪》之《忠廉》篇记载,楚国的直躬因为父亲偷了羊,而向官府告发父亲。官府把他父亲抓起来准备杀头,这时直躬请求代替父亲受刑。临刑前,他说:“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他向官府告发自己的父亲偷了羊,这是对国家的忠诚;代替父亲受刑这是在尽孝,他最后用生命成全了既忠且孝的美德,让后世所敬仰。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1:41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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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忠孝一体的思维模式,不孝就暗示着“不忠”。故《孝经》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孝经•五刑章》)传统刑法“十恶不赦”之罪(谋反、谋大逆、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中,就有“不孝”和“不忠”。当然,对于统治者来说,有时候强调“孝”的目的是为了强调“忠”。例如,汉代提倡“以孝治天下”隐含的目的还是“以忠治天下”,重视孝是手段,尽忠才是统治者的目的。
        后世学者,往往将忠孝并举,亦是基于此理也。故程颢曰:“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五)朱熹亦曰:“君臣父子之大伦,天之经,地之义,而所谓民彝也。故臣之于君,子之于父,生则敬养之,没则哀送之,所以致其忠孝之诚者,无所不用其极而非虚加之也。”(《朱熹集•戊午傥议序》卷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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