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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实践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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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智”者,不仅理论精深,而且实践丰富,用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去改造整个世界,同时不断修正,与时俱进。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说一千,道一万,不去做就是空谈。只是世界不乏夸夸其谈者,但缺身体力行者,赵括的悲剧不能再重演。现在中央提倡实干兴邦,要踏石有印、握铁有痕,把马列与国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正是“大智”的表现。“天道酬勤”,相信实践出真“智”也。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9:34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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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者重视实践,以便知行合一。校园外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称之为社会实践教学。相对于课堂和校内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育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更高的要求,是检验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最有效的平台。一般依托于两种形式,一是参观考察,即组织学生参观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基地,例如历史文化古迹、革命战争纪念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以及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等。参观教育是理论教学的进一步延伸,对于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热情、提升民族自豪感,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高法制观念能够产生重要影响;二是积极开展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服务,协助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志愿活动,到企业公司开展业务实习以及偏远地区的义务支教等等。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针对道德和法律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社会调研,例如以大学生诚信意识、大学生恋爱观、大学寝室人际关系、社会道德现状、公民法律常识状况等为主题的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教育,加深了大学生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和体会,促进了他们对所学知识以及自我和社会之间联系的深度思考,明确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培养了他们学以致用的优良品质。
        实践性教学的目的是促使将内在的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和法律行为,这也是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教育的最终目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过程,也是其知、情、意、行相结合、相统一的辩证发展过程。只有经历充分的实践检验,才能真正达到内修德性,外化自然的境界。形式只是手段,大学生实践教学的设计应立足现实,放眼未来,只有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才能使实践教学更加系统,更加规范,更加有效。因此,还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地思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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