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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一:和: 主题题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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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但此“人和”并非谫除异己,掩盖问题,而是海纳百川,“和而不同”(《论语•子路》)。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只有不同性质之物相互作用才能生成新的事物,同一性质之物的量的简单相加则容易造成思想教条,言行僵化。
        古人早已知晓此理,故除了提倡“喜怒哀乐”,“发而中节”(《中庸》),“心平和而不失中正”(《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外,还曾力赞:“君子尚义,故有不同”(《论语集注》),“远不忘君,近不逼同”(《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而且“君子和而不流”(《中庸》),亦不能走向反面,成为“言不顾行,行不顾言”,“阉然媚于世”的“乡愿”(《论语•阳货》)。
        今人又该如何呢?“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若以“恻隐”、“仁爱”为核心,以“求大同,存小异”为原则,“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最终将“天下大同”(详见费孝通十六字箴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
        其实,“和”的影响力不仅贯穿古今,而且远播西方。宗灵、黄楠森主编的《西方人权学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614)中就记载了美国宪法学家L•亨金对“和”的观点:“在传统中国中,社会理想不是个人自由或平等,而是社会秩序的和谐;不是个人独立,而是无私和合作;不是个人良心自由,而是遵奉正统的‘真理’。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分裂和冲突,而只有充满所有个人行为中的一种必需的统一和和谐。个人将不会表现出自信。权力和义务两者都是可以转让的,并且都归入对和谐的承诺之中。虽然为了个人自身的目的和更美好的社会价值,个人被告诫从事道德上的自我修养完善,但是完善个人却不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不是保护和促进个人的自由,而是保持和谐的等级秩序,并期望用它克服个人自由。正义就是这种和谐所要求,并服务于它的东西。”以此为鉴,我们强调和谐的同时,也应该重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从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对环境保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世界和平等也都有促进意义。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8:44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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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生态文明而言,“和”的概念是必需的,而且也是最为本质的,它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状态。生态文明就像人们通常所知道的那样,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应包括万物内部以及万物之间的和谐。
        关于“和”,儒学素有精深的思考,《国语》倡导“同则不济,和实生物”,《论语》讲“和而不同”,《中庸》讲“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宋明理学家讲“理一分殊”等。这是儒学一以贯之的精神。
        和既是对个体生命的肯认,也是对他者的尊重,是一种主张多样性共存、共荣、共进的关系描述和生命境界。“和”用传统文化的话语讲就是“各正性命”(《易经》),即每一个个体都有其尽己之性以至于命的权利,也都有自己所受于天的职分,之间相互协调、补充、共进,便是宇宙的大和谐。学者们也都从不同侧面对这一精神进行了强调和阐发。林乐昌教授从张载的哲学入手,认为张载的“太和”之道强调宇宙自然本身是一个有秩序的、不断变化的持续过程。
        这一道理昭示人们,人类及其活动必须尊重自然秩序,使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有序,越来越友好。因此,应当首先转变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从“斗争”“征服”自然的心态,逐渐转变为以自然万物为伙伴、为朋友的心态。同时,以“太和”之道的思考方式化解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冲突,积极谋求人类与自然的相互补充、相互和谐,从而使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不断趋近于平衡的境地。
        李勇强博士认为,“和”字,当是天、地、人关系最完美的描述,并通过对董仲舒思想的深刻分析,认为在董仲舒的理想化治理模式下,不仅要求“民和”(《春秋繁露》),还希望“德润草木,泽流四海”(《春秋繁露》),实现“万物之美”(《春秋繁露》),人和天地万物都各得其所、各畅其性,呈现天地人和的理想境界。天地生人,以和而生;人于天地,以和为本;天地人和,各得其正。
        冯琳博士从王船山的哲学入手,认为基于“太和”观念,王船山认为宇宙万物的和谐统一是先定的、动态的、平衡的,宇宙万物具有动态的原生态的和谐模式。王船山提出的以仁爱之心礼待自然、尊重自然规律的生态实践观,对我们解决现时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和生态危机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宝贵资源。
        总之,学者们注重从传统儒学中汲取营养以应对当下的生态问题,这既是儒学入世精神的承续,也体现了当代学者的担当。他们所提出的观念的、理论的、具体的文化方案和解决措施,未必就是有效的,但他们对当下主流文明的反思,不仅对当下的生态问题,也对挺立民族文化主体精神多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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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来自段海宝先生的《面对生态危机,儒学能够贡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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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和谐” ,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状态,与之相关的政治目标是“生态文明”,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之一。2005年中央《十一五规划》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立为基本国策,并强调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2014年习近平主席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学习时再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当然,此发展观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早在古代,儒家生态观(包括理论和方法)就已出现,并且一脉相承,其历史渊源和文化积淀极其深厚。目前,关于生态和谐的论文已检索到136篇,大多是从马哲理论、法律制度、政府组织、地域个案以及国外研究等角度探讨生态与经济的关系,只有33篇是从传统文化角度探讨生态理论及其应用,具体说来,以儒家为主,释道为辅,主要涉及哲学理论、法律制度和现代启示等方面。虽然该话题的探讨早已不新鲜,但真、善、美的追求永无止境,并且历久弥新,对现代生态文明建设仍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故而本文以儒家生态和谐观为对象,以文献检索为方法,以理论依据、实践方法和现实意义为内容进行研究,以期对继承和发扬传统生态文化有所裨益,具体如下。
        一、理论依据
        儒家自古以来就很重视生态问题,其理论基础主要有二——“天人合一”和“仁民爱物”。虽然历代都对其有所增损(外在表达和内在所指都有所不同),但其因同根同源而实质相通,具体如下:
        (一)“天人合一”的思想。“天人合一”往往指的是狭义的生态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其萌芽甚早,《周易》虽无“天人合一”之名,却有“天人合一”之实。正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条辞传》),“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周易•序卦传》),“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周易•乾卦•文言》)也。也就是说,人从天地孕育而来,与自然万物本是一体,谋求发展之时要遵循天道好生恶杀、趋利避害,而不能暴殄天物、倒行逆施。孟子“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孟子•滕文公上》),“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孟子•梁惠王》)等与此有异曲同工之义。之后,荀子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的理论,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不过,直到西汉董仲舒,才正式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之说,并强调“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春秋繁露•立元神》)。
        之后,唐代刘禹锡“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天论》)的联系发展观;北宋张载“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篇•西铭》)的物我同类观,北宋程颢“人与天地一物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的物我一体观,朱熹“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已发而其用无穷”的运动变化观,王阳明“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如何与它间隔得”(《传习录下》)的反问推理观,王夫之“天之所以天,地之所以地,人之所以人,不相离也”(《周易外传》)的密不可分观,都是在前人“天人合一”的基础上进行的阐释,虽然表达方式和侧重有所不同,但其实质一也,直至今日亦然。这就为现代的生态和谐奠定了基础。
        (二)“仁民爱物”的引申。“仁民爱物”常常指的是广义的生态和谐,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三方面内容。其萌芽亦早,受孔子“泛爱众”(《论语•学而》)影响巨大,只不过,推己及人之后,又由人及物罢了,例如“启蛰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孔子家语•弟子行》)中,就鼓励像对人一样爱护自然万物。当然,那时还只是朴素的观点,直到孟子之时,才正式提出“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之说。具体说来,对待自然方面,认为“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推崇“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对待万物方面,讲究“恩足以及禽兽”,提倡“君子远庖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 ,并视刳杀动物为不义之举,例如“刳胎杀天则麒鳞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史记•孔子世家》)此后,西汉董仲舒“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的博爱观(《春秋繁露•仁义法》),以及清代戴震“仁者,生生之德也,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以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孟子字义疏证》)的普适观,都与此不谋而合,诚可谓“一贯之道”也。
        二、实践方法
        儒家的生态观不仅有理论依据,而且有与之配套的实践方法,具体如下:
        (一)诚正其心。此关乎儒家生态和谐的意识培养。正所谓“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大学章句集注》),“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在践行儒家生态观之前,必先端正其思想态度,只有真心实意者,才能“天人合一”和“仁民爱物”,才能脚踏实地,全力以赴,甚至九死而无悔;倘若心不在焉,则会人浮于事,敷衍塞责,甚至“挂羊头”而“卖狗肉”:诚如孟子所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
        (二)以时禁发。此关乎儒家生态和谐中传统生产、销售、分配、消费等方式的转变。由上文可知,“天人合一”和“仁民爱物”的理论包含着儒家无过不及的中庸之道,其启示如下:在索取时间上要按时节制,不仅对人要“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述而》),而且对物要“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礼记•祭仪》),“杀太蚤(通‘早’),非礼也”(《荀子•大略》);在索取多少上要适可而止,不仅对人要“易其田畴,薄其税敛”(《孟子•尽心》),而且对物要“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礼记•王制》)。从近期效果上看,“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从长期效果上看,“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荀子•王制》),“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
        (三)奖罚分明。此关乎儒家生态和谐的标准制定。从现实情况来看,“天人合一”和“仁民爱物”的践行都具有一定的评判标准。孔子就是根据儒家的礼乐标准,对众弟子的褒贬有所不同,虽然暂未发现物质奖惩的记载,但却有精神奖惩的明文,例如:称赞的有“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等;批评的有“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论语•公冶长》)等。前者因安贫乐道而与世无争,对他人持宽容态度,对万物持爱惜观点,进而由内在修身之和谐达到外在生态之和谐,趋于“天人合一”之境界;后者不仅没有“过而能改”(《左传•宣公二年》)、“知耻近乎勇”(《中庸章句集注》),反而“巧言令色”(《论语•学而》)、文过饰非,进而由内在修身之不谐影响到外在生态之和谐,最后“与田常作乱,以夷其族。孔子耻之”(《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这就证明了孔子标准之正确,奖罚之分明,给后世留下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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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实意义
        如今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峻,我国也面临着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不足、生物多样性锐减等危机,加之,人口基数大,经济底子薄,且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一旦处理不好,就会产生社会动荡、发展倒退等恶果,甚至连民众自身都已觉察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据上海交通大学民意与舆情调查研究中心《2013 年中国城市居民环保态度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等34 个城市3400 位居民的电话调查,发现近80%的民众认为环境保护应该优于经济发展,甚至67% 的民众愿意以捐款、纳税和提价的方式来改善城市水环境。由此可见,生态问题的解决已经刻不容缓,而古代儒家的生态和谐观仍然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那么到底该如何解决呢?以古为鉴,首先是生态与经济关系的处理。总的来说,生态与经济的关系包括只顾生态不顾经济、只顾经济不顾生态和既顾经济又顾生态三种模式。其中,第一种走的是固守生态的路子,虽然生态效益明显,但是资源闲置,坐失良机;第二种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虽然短期见效快,但是长远来看,得不偿失;第三种走的是经济与生态和谐双赢的路子,一方面,经济发展能为生态保护提供资金、技术等物质支持,另一方面,生态保护作为经济发展的衡量指标之一,也能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今,第三种模式已被广泛采纳和推广,生态和谐的科学发展观也随之应运而生。
        其次是生态理论的创新。理论只有不断与实践相结合,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持久的生命力,否则只会成为僵化的教条。虽然儒家生态和谐观古已有之,并且自身也在逐渐发展,但直至本世纪初,才以马列为指导,以传统为基础,以现实为出发点,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以国家意志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例如党的十八大就已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此乃前所未有的理论盛况。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新观点,将深奥的道理通俗化,从而使之深入人心。
        再次是生态制度的建设。古代生态制度主要是靠行政律令等,其启示是若想生态和谐行之有效,则必须具有一套完备的生态制度以保证其贯彻实施。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保护生态环境。具体来说,法律制度方面,立法机关要使生态和谐有法可依,并且奖惩制度无漏洞可钻;宣传制度方面,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生态和谐家喻户晓,并能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的思想和言行;监管制度方面,各监察机关要严把生态关,甚至作为政绩之一定期考核,生态成绩优异者公开表扬,生态成绩恶劣者通报批评,同时妥善处理关于生态的检举揭发各项事宜;执法制度方面,各执法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对破坏生态的言行施以教育、警告、罚款等惩罚措施,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多管齐下,既“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又“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论语•为政》),能够充分调动个人、企业和政府等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其实,在践行生态和谐发展观方面,浙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2年12月,来浙江工作不久的习近平就提出了“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大力促成浙江于2003年1月成为全国第5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浙江践行这一科学论断十年纪事》)尤其是2005年8月,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湖州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将生态理念进一步融入经济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之后,湖州通过治水、治矿、治气等措施,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致力养山富山、培育生态文化等方面成效卓著。(《“两座山”引领湖州发展实践》)时至2014年,浙江又提出了生态和谐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完善实现永续发展的城乡区域空间布局、加强山川海洋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弘扬具有浙江特色的人文精神、建立完善“源头严控”“恶果严惩”“多元投入”的机制体制等。(《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如今浙江模式已为全国生态建设提供了借鉴。
        当然,其生态理论无不体现着“天人合一”“仁民爱物”的精神,其生态实践无不印证着古之诚正其心、以时禁发、奖惩分明等方法,毕竟古今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2014年习近平出席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总之,我国环境问题虽然局部有所改善,但是总体尚未遏制。因此,继承和发扬儒家先贤的智慧,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坚持生态和谐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解决矛盾的关键,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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