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抒情,包括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两者应当和谐统一。直接抒情就是在作者情之所至之时直抒胸臆。它以叙事、记人、写景、状物为基础,根据文章内容的需要灵活使用,往往用在作者感受最深、感情最强烈的地方,语言要精练,并往往蕴含着生活哲理,旨在深化中心,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间接抒情是借助文中的叙述、描写和议论等媒介来抒发感情。因依附的事物不同,具体表现形式也有差异。或依附于人,写人为抒情服务,人物形象不求完整,有时只写几个片段,借以抒发作者的感情,如朱自清的《背影》;或依附于事,把浓郁的情感熔铸在事件的记叙中,如刘绍棠的《暮春》;或依附于景,通过景物的描写来抒情,情景交融,如宗璞的《西湖的绿》、朱自清的《春》;或依附于物,通过对某种物体的叙写来抒情,即托物抒情,如茅盾的《白杨礼赞》、郑振铎的《海燕》,等等。
虽然两者共存,但在使用上也略有差别。间接抒情比直接抒情运用得普遍、广泛,效果也比直接抒情好。当然,为了更好地表情达意,最好在文中把这两种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