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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贪欲之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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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欲之害”无穷,能让私心扩大,野心膨胀,甚至宁可“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如果有实力、有能力,则“不满”还能打破桎梏,步步高升;若驾驭不了,则沦为贪欲的奴隶,沉湎于权力、财物和女色之中,耗费了精力,掏空了身体,甚至还有牢狱之灾,断头之患。可谓成也“不满”,败也“贪欲”,就看怎么把握这个度了。
        位子越高,贪欲越大,不光为自己贪,还得为子孙贪,而且一旦入贪就成利益集团,你想罢手都不能。“清朝第一贪”是和绅,贪了一辈子,即使才华出众、能力通天,最后也落得个被杀头查抄的下场。这是他所想要的善终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贪欲”的受害者。所以,不贪则已,一贪必亡。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5:2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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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欲”之害甚大,让人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曾讲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穷人向地主讨要一块土地,地主就对他说,清早,你从这里往外跑,跑到一个小地方就插入一个旗杆,只要你在太阳落山前赶回来,插上旗杆的地都归你。那人就不要命的跑啊,跑啊,天阳偏西了还不知足,还在跑。太阳落山之前,他是跑回来了,但已筋疲力尽,摔了个跟头就再也没起来,于是有人挖了个坑,就地埋了他。牧师在给他做祈祷时说:“一个人一辈子要多少土地呢?就这么大!”牧师指了指埋葬这个可怜的穷人的墓地。是啊,就这么大!此故事告诉我们,人不可有贪婪之心。人一旦陷入“贪婪”,就等于踏上了不归路,普通人如此,为官者也不例外。
        毫无疑问,“有欲”是正常现象,众生都有,只是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罢了。人来到世上,就需要吃饭、穿衣、上学、工作、住房、购物,以求得生存的基本保证。人类,从树上摘吃野果,到地上修屋建舍,纺花织布,甚至研发电气设备,制造小轿车,为的就是满足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让自己过的更好一些。
        但“欲望”不能过度。人不能仅仅活在物质世界里。人类之所以高明于其它动物,就是人类有崇高的理想,有改造世界、探求未来、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聪明才智,说到底,就是有高级的意识活动。从这一点讲,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点抱负和人性修养,我们不能连动物也不如。
        善于制欲的人,把欲望转化成雄心壮志,从而有所作为;纵欲无度的人,把欲望作为享乐的动机,从而沦为权色的奴隶。明白贪欲之害者,都会选择前者,争做欲望的主人而非奴隶。当然,“无欲”是圣人境界,强求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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