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就是关爱 。“仁爱”是儒家伦理的核心概念,也是当代学者几乎公认的儒学精华所在。而当仁爱被放到礼纲所处理的两类关系中时,我们可以看到其不平等性与虚伪性。在“上、下”关系中,从表面上看,礼纲为上下关系所设定的伦理规范都是相对应的,如父“慈”子“孝”、夫“义”妇“听”、君“恕”臣“忠”等,但实际上,各规范因宗法角色的不同而性质有别:凡下对上的规范,“忠”、“孝”等都被强化,明确归属礼法纲纪范畴;凡上对下的规范,“恕”、“慈”等却都被弱化,缺少硬性的礼纲约束,只能属仁义道德。这样,上下层角色真实拥有的权力与责任、义务是完全不对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