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应该是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后来,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中国在数千年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实践、总结、升华,才逐渐形成了以“孝道”为中心的儒家传统文化,从而使孝道在中国家庭、伦理、社会、政治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居于主要地位,并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赡养、孝敬父母不仅是一种道德行为,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孟子曾经列出五种不孝的情况,前三种都属于在赡养方面的责任:自身懒惰,不照应父母;赌博下棋饮酒,不管父母生活;贪求钱财,偏袒妻子儿女,置父母于不顾。
从小就听过董永卖身葬父、汉文帝刘恒亲尝汤药 、子路百里负米等等的故事,自小就知道了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孝的最低要求,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再追悔莫及。父母给予我们了生命,含辛茹苦的养育了我们,好好赡养他们应该是人的一种本能。日常生活中,对老人问寒问暖,关心爱护。老人疾病时,及时送医治病,陪护疗理。老人困难时,主动敬送财物,排难解忧。远离家乡时,抽点时间,常回家看看。在外遇到老人时,礼让三分,主动帮扶。总之,心中常存孝道,孝行才能坚持不懈。
在我们加快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继续弘扬“孝”文化,进一步发扬中华民族的这一传统美德,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