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左传·宣公二年》:“麂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信”既是儒家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孔子及其弟子提出出“信”,是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互守信用,借以调整统治阶级之间、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信”作为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
“信,诚也。”所谓诚信,即诚实与守信,是一种美德、一种品质,为我们中华民族世代所信奉。诚信是立身处世的准则,是人格的体现,是衡量个人品行优劣的道德标准之一。它对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塑造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诚信不仅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精神基础与思想保障。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重承诺、守信义、以诚立业、以信取人的道德传统,形成比较稳定的社会结构、凝聚力强大的传统文化和延绵不绝的中华文明,“千金一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之类的美谈佳话永留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