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管仲,《管子·卷一·牧民第一》“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右国颂”,“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比孔子更早提出礼的概念。孟子则进一步阐释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上》:“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义”的词义是极其丰富和广泛,但不管是从什么角度,在人与人之间的“义”,应该是不变的,而且是一直没有变过。那就是为了实现符合自然之道的共同目标而不管遇到什么阻力都不背叛,坚持一起去实现目标——“不背叛不单是人,而且还有目标”,就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义”最高定义。时常听到有些人说朋友背信弃义、无情无义等,其实不尽然。因为“义”里面含有自然之道,如果这个“义”建立在逆道、左道、毁道、超道上,人们的放弃就是坚守了义:例如妖言惑众、鱼肉乡民、杀人放火等等。逆于道的发展,如有些人明明知道时势发展,可是为了私利,居然不顾一切愚弄众生:固步自封、背道而驰等;左于道的虚实,如有些人明明知道实事真相,可是为了私利,居然不顾一切沽名钓誉:装神弄鬼、故弄玄虚等;毁于道的存在,如有些人明明知道法律法规,可是为了私利,居然不顾一切肆意妄为:制造毒品、扰乱秩序等;超于道的时空,如有些人明明知道时机未到,可是为了私利,居然不顾一切蛊惑人心:占卜解难、看相算命等。因此,“义”的基础是顺道,如果脱离了这个,那就不存在义。所以希望大家在讲“义”的时候,一定注意人物和事件的“义”的基础,不要做愤青,随便去指责和否定人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