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的含义极其丰富,最早出现在《仪礼》中:“设席于堂廉东上。”《说文解字》中解释“廉又引申为清也、俭也、严利也。”
廉为边,隅为角,廉指堂屋的侧边;引申为形容人品行方正刚直,一丝不苟。如,《荀子·不苟》曰:“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为至文。”就是这个意思。
它不仅用来形容人品性的方正刚直,还具有清廉、廉洁和廉耻之意。而荀子则直接用“廉耻”这个概念说明是否具有廉耻之心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之一。
儒家把“廉”列为治国之纲,以“礼义廉耻”为准则的政治文化,就是以廉德为核心的廉政文化。《管子》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礼、义、廉、耻是维系国家生存发展的根本道德,而在四德之中,“廉”实际上出于核心地位。为官者要有“廉”的品德,其行为便昭示着社会的伦理导向,是整个社会道德的表率。
儒家学者之所以如此重“廉”,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廉”的社会价值。他们认为,“廉为政本”,“廉为官宝”。《周礼·天官》提出“六廉”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用来强调为官从政之人,应以“廉”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