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是“吏德”、“仕者之德”,不恶不贪、立身清白为廉洁。廉,是各级官吏的一种美德,廉政者为清官。《周礼》中讲:“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辩。”(《天官冢宰·小宰》)听,即平治之意;弊即判断考察之意。六计,即六件事,也即“六廉”。这就是说,考察官吏的政绩,判断其优劣,要以“六廉”为标准。“廉善”,是指善于行事,能获得大家的好评;“廉能”,是指能行政令,较好地贯彻各项法令;“廉敬”,是指不懈于位,尽职守责;“廉正”,是指品行端正,不行邪恶;“廉法”,是指守法不失,执法不移;“廉辩”,是指临事分明,头脑清醒。这六条标准都冠以廉字,表明“廉”是为官之本。
廉洁成风,国泰民安;贪污盛行,民不聊生。廉是“为官之宝”。廉洁之官被尊为“清官”,不廉之吏是“贪官污吏”。“居官廉,百姓福;居官贪,百姓害”。因此,“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清官与污吏,是执政者自我形象的选择与塑造。中国历代清官,都被国人所崇敬,流芳千古;中国历代贪官,都被国人所唾骂,遗臭万年。
“廉者,政之本也”。廉政与腐败,决定着政权的兴衰。为政清廉,“见利不贪,见美不淫”,才能“上廉则下清”,带出朴实、敦厚和纯正的民风,“上清而无欲,则下正而民朴”,百官正,才能正万民;只有为政清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才能在民众之中有权威,公生明,廉生威,“至廉者威”;只有为政清廉,才能“政通人和”、“事业兴旺”、天下太平。
为官,不知廉耻,不廉而贪,“不廉,则无所不取”,行贿受贿,上行下效,是百姓大害、民俗必败、必将导致世道衰败。古人说,“百姓大害,莫甚于贪官蠹吏”,“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败”,“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灾祸、失败、动乱、亡国,就在眼前了。
反腐倡廉,在于惩贪,“依法治贪”。利用法律严惩贪官污吏,对于包庇贪官污吏的大官,则更要严惩,“刑不可为治也,而亦有时乎为之者,以刑狐鼠之官,以刑豺狼之官,而重以刑匿狐鼠、养豺狼之官”。如果执法的官员有法不依,对下严,对上宽,则法令愈严,贪脏枉法者愈多,社会秩序就愈混乱。“严下吏之贪,而不问上官,法益竣,贪益甚,政益乱”。因此,必须“以法相裁,以义相制,以廉相帅,自天子始而天咸受裁焉。君子正而小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