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善事父母”,缅怀祖先。
“孝”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禽之别的界限,是“人性”的体现;是中国文化传统所独有。在家尽孝,在国尽忠。忠臣与孝子相统一,是中国古今名人的一个共性。
孝道,可以使家族凝聚,并形成一种强大的传统力量。《论语》讲,“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如“清明”祭祖,“春节”探家,都成为全国性的传统力量,它对人心的凝聚、社会的祥和、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都有巨大的推动力。
孝,是以血缘关系为依据的人伦道德。孝,“人伦之本”,“立人之本”,一切德行之源,中华伦理持续发展的内在基因,是中华文化所特有。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代代相传的爱心,是形成个体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孝,有其历史必然性、普遍性和鲜明的时代性。中国传统“孝”道有过时之处,也有维系封建等级制度的历史痕迹,但它不等于“封建”;从“孝”的生成、发展、变化来看,它基本上属于“农业文明”,有其落后于时代的因素,但是“农业文明”不等于“落后”;无人性的孝道要彻底破除,而孝道的精华不能抹杀和扬弃。近百年来,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孝道”不断受到批判和否定,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对“孝道”破坏,造成了恶劣的历史后果,使得人们对于“孝”德的疏远与陌生。学校的孝道教育被削弱或取消,严重影响新一代国民形成“孝”的意识,进而使得整个社会对“孝道”的淡漠。要认真反省近百年来国人对于“孝”道的偏见与成见,用“古为今用”、“与时俱进”的观点,进行积极的现代转化和建设。
孝,既是一种以亲情为基础的爱,又是代代相传的一种义务。孝,是对家庭父母长辈的责任,这是一种以回报父母养育之恩为核心的责任,是无私、无怨、无悔,一片赤诚的回报。“移孝作忠”,忠孝相连。忠的本质是责任。孝于亲、忠于国、信于友,在家尽孝、在国尽忠,忠于事、忠于职.“尽忠职守”,在国与家之间“忠孝不能两全”时“舍家为国”。家庭的责任可以转化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因此,古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举孝廉”的传统理念与“吏制”。而今,有的省、市选拔干部,有的企业选择雇员,也把“孝”作为一个条件。可见,行孝的人,容易得到朋友、群众和上级领导的信任。建设一个有责任的社会,培育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与“敬业奉献”的意识,要从“孝育”和家庭责任开始。
孝是诚敬。子女对父母有一种赤诚之心。欺骗父母的逆子,不会成为以诚待人、诚实守信的好公民,往往变成社会的败类;敬,是孝道的核心。对父母只有“养”没有“敬”,如同饲养犬马。孔子讲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中敬,敬生礼,礼孝相生。敬,是礼的前提,有敬才施礼。“明孝先有敬,有敬而生礼,依礼而尽孝”。《礼记》认为,“孝,礼之始也”,《荀子》中云:“孝行,乃积习礼仪而成”;孝中敬,敬生礼,礼生和,“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和为贵”,社会祥和。建设现代“礼仪之邦”,培育青少年“明礼诚信”的品质,要从“孝育”和“家礼”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