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一直是规范一切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但自秦汉以后,随着封建专制政权的建立和巩固,经由政治价值的渗透,“忠”的内涵被人为地阉割和缩小,成为“臣事君”的专一政治道德。经过近代进步思想家们的拯救和改造,“忠”的原始意义才得以复归和发展。在现代中国,“忠”的内涵因自觉地注入了时代的新鲜血液,因而包含了更多理性化和民主化的内容。 儒家的道德规范。孔子所说的“忠”,是指和别人的一种关系,尽力帮助别人叫做“忠”。“忠”又特指忠君。对长辈能尽孝道也是“忠”。孔子把忠当作实行最高道德原则“仁”的条件。孟子也把“忠”视为重要的道德规范,即指把好的道理教给别人。汉以后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规定了臣民对君主须绝对“忠”,忠君便成为天经地义、永恒的伦理教条。《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