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和谐观的基本观点是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
和谐中的统一是相互激励、相互促进、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统一,不是相安无事、互不影响、死气沉沉、无所作为的统一。
和谐中包含的相同是相同相成、共同发展,不是相同相毁、同归于尽。
和谐中包含的不同是相辅相成、互助合作的不同,不是相异相毁、相互损害的不同。和谐中包含的对立是相反相成、互促互补的对立,不是相反相毁、相互倾轧的对立。和谐不是要取消对立,是要求放弃破坏和谐的对立,向后登往前走的对立是相反相成,消耗体力的锻炼增强体力,失败是成功之母,生于忧患死于安逸,否定的意见使肯定的意见深化完善,艰难险阻造就人才,这种相反相成的对立永远需要。用批评斗争来限制不和谐,用强制手段制止破坏和谐,永远需要。
冰心老人曾说:“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摘自百度)